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建设单位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现场组织召开了《S513线昂仁县卡嘎镇至日吾其乡公路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人员一致同意《S513线昂仁县卡嘎镇至日吾其乡公路改建工程》通过验收。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予以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S513线昂仁县卡嘎镇至日吾其乡公路改建工程二、建设地点:日喀则市昂仁县三、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四、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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