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分公司******公安局综合机房集成型备电项目(二次采购)成交结果公示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委托,对【******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分公司******公安局综合机房集成型备电项目(二次采购)】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XZXZ-2024-042
二、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分公司******公安局综合机房集成型备电项目(二次采购)
三、唱价时间:2024年7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谈判情况:本项目谈判小组共 3人组成,于2024年7月1日完成谈判工作。本项目共【1】名供应商参与应答,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有限公司】为成交人。
六、成交人:
第一成交人******有限公司】(信用代码:******MA7MUUMU0A)
施工不含税成交金额:110000.00元,增值税税率:1%,施工含税成交金额:111100.00元;设备不含税成交金额:40000.00元,增值税税率:1%,设备含税成交金额:40400.00元。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工。
施工地点:西藏自治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八、公示期: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4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周统文 (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汪高锋 (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
接收邮箱:******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采购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电话:******
联系人:周统文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