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成都、双流、都江堰3个营区食堂后厨服务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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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成都、双流、都江堰3个营院食堂后厨服务采购 | 采购内容:成都武侯、双流、都江堰3个营院食堂后厨服务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主要提供食堂的日常运营管理、人员管理等服务(原材料采购由需求方另行通过副食品采购确定供货商供货),项目保障地点在成都市武侯区、双流区、都江堰市。 需满足的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5年,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所配备员工无外籍人员(提供书面承诺)。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服务公司不得借用资质,中标后不得进行转包,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且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 (六******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无责任劳动纠纷。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承担食堂常规服务保障,同时根据需要在成都市、都江堰市承担伴随式应急饮食保障工作。 | 1,492.66 | 2024年12月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