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六圩村新安置区项目的三期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 | 项目名称 | 六圩村新安置区项目的三期工程项目 |
标段编号 | A************001002 | 标段名称 | 六圩村新安置区项目的三期工程项目监理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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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A************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六圩村新安置区项目的三期工程项目已经由靖江市行政审批局以******有限公司“六圩村新安置区项目的三期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靖行审核准[2024]1号0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六圩村新安置区项目的三期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靖江中圩西路南、城西大道西、六圩港东侧 2.2工程规模:特大型 2.3工期要求:5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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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所有单体的主体结构封顶后付至合同价的3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含装修工程)且报送完整的监理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60%,竣工结算核对且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于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每次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审计结算价*中标费率)。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六圩村新安置区项目的三期工程项目监理: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在监情况
①未在泰州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③□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注:总监是变更后参加投标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 6 个月,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有在监,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
□有一个在监
指在靖江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有两个在监
指在靖江市不超过2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3.3.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4 年 8 月- 2024 年 10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签字盖章 | 有投标人单位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能力和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设备、检测仪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监理大纲 |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86 分 ?项目监理机构: 6 分 ?监理大纲: 5 分 ?类似工程业绩: 3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四: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 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2=1-Q1。 2.方法三、方法四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3≤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86分 |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 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方案 | 2.7<优≤3;2.4<良≤2.7;2.1<差≤2.7 (篇幅建议页数≤60 页) | 3分 | ||
安全文明控制方案 | 0.9<优≤1;0.8<良≤0.9;0.7<差≤0.8 (篇幅建议页数≤20 页) | 1分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0.9<优≤1;0.8<良≤0.9;0.7<差≤0.8 (篇幅建议页数≤10 页) | 1分 | |||
注:(1)每个评分点页数不得超过上篇幅建议页数,页码每个评分点从 1 开 始独立编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该项评分点为 0 分。 (2)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3)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项目监理机构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 建筑工程、工民建、土木工程 的得 1 分;专科学历且所学专业为 建筑工程、工民建、土木工程的得 0.5分; (2)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资格证书的得 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资格证书的得 0.5 分; (3)具有国家建设工程类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注册证书的得 1 分; (4)具有国家建设工程类 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 注册证书的得 1 分; (5)具有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证书的得 1 分; (6)取得国监执业资格满 15年以上(含)的得 1 分;满 8 年以上(含)的得 0.5分;(以监理工程师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上的批准日期为准。) | 6分 | |||
□投标企业 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注:1.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项。 2.加分依据以业绩证明材料为准。具体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2项。 | 分 | ||||
?投标项目总监 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项。 2.加分依据以业绩证明材料为准。具体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2项。 3.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计分;有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情形的,不予计分;未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计分。 | 3分 | ||||
附件 | |||||
1 |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 详见本章附件A: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苏省靖江市江阳路9号 | 地址: | 靖江市新天地滨江花园小区东门北侧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陆工 | |
电话: | 电话: | 0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