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001
一、招标条件:
******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项目******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二)工程规模: 1、道路工程:路基工程1.00项、行车道3573.00㎡、新建路缘石598.00㎡、硬化 3368.00㎡、透水砖铺装496.00㎡、台阶27.00㎡、挡土墙0.5米高118.00m、挡土墙1米高62.00m、挡土墙1.2米高6.00 m、挡土墙2米高78.00m、现状墙体挂钢丝网抹灰18.00m、村内乱石清理1.00项;2、排水工程:新建盖板排水沟888.00m、新建盖板排水沟(有覆土)59.00m、排水沟清淤79.00m、PE管200.00m、现状检查井更换井框盖1.00座、现状排水沟破损盖板更换15.00m;3、环境整治工程:地形整治1.00项、换填种植土4484.00m3、环境整治1.00项、围栏1.00项、其他(村口标识牌)1.00项、现状大门拆除移位安装,原门洞砖砌封堵1.00项、外墙、围墙彩绘204.00㎡、围墙8.70 ㎡、挡土墙1米高11.08m、压膜混凝土 101.77 ㎡、停车场1项(硬化1811.00㎡、挡土墙0.5~5 米高 55.00 m、挡土墙5米高60.00m、场地平整1.00项):4、照明工程:路灯21.00盏(以实际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三)标段划分:无标段;
(四)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五)资金来源及其落实情况: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六)建设地点:聂拉木县聂拉木镇塔杰林村;
(七)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八)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2日00:00 至2025年02月19日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本项目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03 月 05 日 09 时 5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网(******/)》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精神。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纸质版投标函。取消评审环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要求,投标人只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出相关证明材料。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向招标代理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四副)留档保存。
八、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址:日喀则市聂拉木县
联系人:扎西多吉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日喀则市上海南路萨玛林小区22栋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方式:******